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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盟中院刑二庭被自治区团委命名为“青少年维权岗”单位
  发布时间:2014-11-28 16:27:37 打印 字号: | |
  未成年人的成长,关系到亿万家庭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国家和民族更加美好的未来。开展少年审判工作,是人民法院履行审判职责的一项重要内容,是维护青少年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

  少年审判是一项特殊的审判工作,需要一支专门的高素质法官队伍。锡盟中院选拔有爱心、有经验、有能力、有兴趣的“四有”法官从事少年审判工作,注重优化少年审判队伍结构,由女性法官担任少年法庭审判人员,凸显女性法官从事少年审判工作的独特优势。

  立足审判,创新机制,充分发挥少年法庭的社会保护和人性化关怀作用,在审判中注意借助社会力量,在做好“社会调查”、“圆桌审判”、“社区矫正”三项重点工作的同时,还细心开展“合适成年人到场”、“法庭教育”、“对缓刑未成年人罪犯开展一对一回访制”等工作,使司法局、妇联、工青团、关工委等社会力量同法官在各项工作中互相配合,相得益彰,最终形成了一个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点面结合、全方位、立体化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体系。

  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预防、减少青少年犯罪是我们的责任。刑二庭被自治区团委命名为“青少年维权岗”单位,我们深知,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和维权工作任重道远,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探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和维权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在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和各项工作中取得新成绩。
来源:锡盟中院刑二庭
责任编辑:锡盟中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