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敲响,一起遗嘱继承案件在东乌旗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由院长额尔其图担任本案的审判长。这是东乌旗人民法院全面落实院长办案责任制的一个缩影。
由于原告与被告是亲姐弟关系,彼此之间由于继承纠纷产生的矛盾及其他纠纷日益增多,导致双方的怨恨越来越大,在当地影响极大,开庭审理时许多当地牧民和当事人其他亲属参加了旁听。由于该案件的被继承人已经逝世,原被告双方对遗书中的内容及真实性分歧较大,遗书书写年限较长,认定事实存在很大的难度。
庭审前,院长额尔其图亲自召集合议庭成员,认真研究分析案情,仔细阅读全部案卷材料,并指导制订了详细的庭审提纲。在长达6个小时的庭审中,额尔其图院长以标准流利的蒙古语和娴熟的审判技巧驾驭着整个庭审活动,举证、质证、认证环环相扣,庭审程序层次分明,条理清楚,案件事实逐渐得以明晰。
庭审结束后双方当事人的情绪仍然没有平息,依然争吵对抗。为使双方当事人在财产和情感上的纠纷都能得到化解,额尔其图院长准确把握调解时机,面对面的和双方当事人讲解本案的法律关系和法律后果。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使岌岌可危的亲情得以挽回。
庭审结束一周后,原告再次来到法院表示谢意,并说明被告原本协商分期给付的钱款已全部提前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