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新闻
多伦法院、苏右旗法院召开立案登记改革进程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15-05-27 09:28:03 打印 字号: | |
  近日,多伦县法院就立案登记改革的进程召开新闻发布会。当地新闻媒体应邀采访;公、检、司法、社区等部门均派员前来参加。该院新闻发言人将立案登记改革情况进行了三个方面的简要介绍。一是以事实说话,列举数据,阐述立案登记内容。自今年5月1日起至15日,该法院共立案受理各类案件88件,同比上升127%。由此引出立案登记的主要内容。实行当场登记立案;一次性全面告知和补正;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和申请案件应当进行释明,禁止不收材料、不予答复、不出具法律文书;严格执行立案标准,全面清理和废止不合法的立案“土政策”;强化责任追究。二是详明登记立案范围,发挥规范指引效能。三是特别强调说明几个问题:立案登记制并不意味着绝对没有审查,即当事人仍然需要证明案件符合相关诉讼法规定的立案条件,才能获得登记立案;立案登记制并不意味着鼓励打官司,当事人在面临纠纷时,结合自身的个性需求,选择最为适宜的解纷途径,不能将司法作为唯一的“救命稻草”,否则,司法资源就可能被浪费或无谓地被占用,导致真正需要司法救济的权益得不到有效的保障;违法滥诉行为将依法受到制裁,保障当事人诉权与防止滥诉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任何权利都有其行使的边界,则可能构成违法犯甚至犯罪。最后,就群众们比较关心的几个问题进行了回答。

针对立案登记改革相关情况,苏尼特右旗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旗政法委、宣传部相关领导、旗广播电视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及部分社区干部应邀出席了发布会。

该院副院长康玉柱做为本院新闻发言人,对苏尼特右旗人民法院立案制度改革推进情况进行了详细解读。   

一、以新闻发布形式向社会介绍了人民法院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告诉才处理的案件、申请执行案件、申请赔偿案件在什么情形下应当登记立案。介绍了不予登记立案的几种法定情形及登记立案的适用范围;二、详细介绍了苏尼特右旗人民法院为大力推进此项工作所出台的一系列新制度、新举措;针对立案制度的改革有可能会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法院出台了每日由一名院党组成员在诉讼服务中心值班接访制度,行政庭庭长、立案庭庭长工作前移到诉讼服务中心等一系列新制度和新措施,从而对当事人反映和投诉的问题能够及时做出回应。三、阐述了实行立案登记制度的意义所在;推进这项改革,有利于从制度上、源头上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告状难”问题。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对于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诉权有着深远的意义,同时也能拉近法院与群众之间的距离,能够进一步提升法院的司法公信力。
来源:多伦法院、西苏法院
责任编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