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镶黄旗人民法院公开审理郭某某等5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一案
  发布时间:2019-03-27 16:25:48 打印 字号: | |

3月25日上午9时,镶黄旗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由镶黄旗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郭某某等5人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一案。该案系我院近期审理的社会关注较高的刑事案件,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及被告人家属等近百人旁听了庭审。

该案被告人郭某某以利益诱惑在微信群煽动村民,通过采取静坐、搭建帐篷、悬挂横幅等方式24小时驻扎在某煤炭有限公司大门外,以封堵大门的方式,对该煤炭公司内部人员、内部车辆及运煤车辆进行拦截,不准车辆人员出入,直接导致该煤炭公司被迫非正常停产、工人放假回家,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法庭上,公诉机关出示了全案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举证、质证,控辩双方进行了辩论及当事人最后陈述。因该案涉案人数及证据材料多,且社会关注度较高,经法庭合议庭决定,该案将择日进行宣判。

镶黄旗人民法院将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原则,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在准确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照法定程序公正定罪量刑,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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