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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盟中院召开 “发挥执行职能、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0-12-17 10:59:41 打印 字号: | |


12月16日,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发挥执行职能、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新闻发布会。会议由锡盟中院新闻发言人刘军同志主持,中院执行局副局长白绍伟同志对全盟法院“发挥执行职能、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暨2020年全盟法院执行工作情况进行发布。

截至目前,全盟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 13957件,执结 11109件,执结率79.59%,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审限内执结率95.21%,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本合格率100%,执行信访办结率100%。执行中,全盟法院持续加大执行力度, 严格落实“六稳”“六保”工作要求和善意执行理念,共拘留被执行人78人次,罚款0.3万元,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侦查7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072名,限制消费5296人次。

全盟法院紧紧围绕全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执行工作职能作用,全力推进 “六稳”“六保”专项执行行动。一是加大对涉黑恶刑事涉财执行案件、职务犯罪刑事涉财执行案件、涉民生案件等特殊类型案件的执行力度。巩固和扩大“打财断血”成效,确保完成“案件清结”“黑财清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犯罪经济基础;全面查控职务犯罪涉案财产,确保罚没财产及时执行到位并上缴国库,将生效判决内容落到实处;加大对涉民生案件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加强协同执行,充分发挥“三统一”作用,整合辖区执行力量,攻坚克难;集中力量重点清理超长期执行案件,对确有充分理由暂时不能执结的案件,逐案制定限期清理计划。二是确保“3+1”核心指标高标准运行常态化。专项执行行动开展后,中院指定专人负责对全盟两级法院各项核心指标进行检测并及时通报,2020年全盟法院相关指标较去年同期均有显著提高。其中,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审限内执结率中院本级指标达到100%,辖区内基层法院太仆寺旗人民法院、苏尼特左旗人民法院和乌拉盖管理区人民法院均进入全区法院相关指标排名前十名。三是继续推进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制定出台了《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的实施方案(试行)》,明确了执行指挥中心职责,制定出20余项具体工作措施,进一步规范了执行行为和执行程序。四是贯彻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理念。在执行中,充分考量各方当事人权益,确保执行措施的适度性和合理性。对于规避、逃避执行的,加大执行力度,及时实现胜诉企业的合法权益,为各类市场主体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工商个体户回笼资金、减轻资金周转压力提供司法保障;另一方面,对涉及特殊群体、民营中小企业等符合有关政策的被执行人,灵活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提升企业持续经营发展能力。采取及时有效措施,切实减少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因法定程序产生的费用;采用远程听证、线上支付、视频会见等方式,降低当事人赴法院办理相关事项的频次。

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盟各级法院共集中开展“六稳”“六保”专项执行行动二十余次,执结“五类案件”三百余件,查找财产线索749条,拘传103人,执行到位金额7050万元,成效显著,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全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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