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新闻
锡盟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发布时间:2020-12-18 19:24:03 打印 字号: | |


12月18日,锡盟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宪法宣誓仪式。盟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军主持仪式,党组书记、院长毕晨监誓。中院环节以上干部参加宪法宣誓仪式。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和《内蒙古自治区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及《全区法院宪法宣誓实施办法》的规定,盟中级人民法院组织自治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任命的中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和第二十三次会议任命的庭长、副庭长依法进行了宪法宣誓。

在随后召开的集体廉政谈话会上,毕晨对新任审委会委员、庭长、副庭长提出要求。要旗帜鲜明讲政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确保人民法院正确的政治方向;要不断强化理论学习,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自觉做勤学善思、学用结合的典范;要持续提升履职能力,扎实学好各领域相关法律基础理论,密切关注司法解释规定和裁判规则的更新变化,不断提升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本领;要担好从严教育、从严监督、从严管理的责任,坚持用制度管好人、管好案、管好事;要恪守廉洁司法,时时刻刻在细微之处保持警惕、警觉、警醒,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要带头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自治区、盟委实施细则,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严格遵守各项铁规禁令,在守纪律,讲规矩上率先垂范,把握好自己新的人生航程,在新的工作岗位上苦干实干、进而有为、行稳致远,为全盟法院审判执行各项事业长远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