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上午,锡盟中院召开了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题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全区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培训班及全盟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对《内蒙古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三十条)》《内蒙古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评估监控指标体系2021(试行)》进行了任务分解和说明讲解,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党组书记、院长毕晨对贯彻落实好两个会议精神提出要求。
一是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盟法院要从政治高度、现实角度深刻理解和认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突出重要性,切实把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在法院工作突出位置抓好抓实。
二是要切实完善工作思路。要以贯彻执行全区法院具体措施和监控指标体系为抓手,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和措施,切实解决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
三是要切实取得实际效果。要认真查摆和整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全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中院党组成员、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以及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