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上午,李某来到诉讼服务中心,请求向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申请民事再审案件跨域立案,撤销原审法院作出的判决。经审查认为,该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再审的规定,符合立案条件。锡盟中院诉讼服务中心法官助理当场与管辖法院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负责跨域立案的专人联系对接,经管辖法院审查后,于当日上午9:30成功向管辖法院推送,管辖法院当场受理,纸质材料也于当日通过法院专递向管辖法院寄出,该案是锡盟中院跨域立案的首件民事再审案件。
跨域立案服务旨在帮助不会或不便使用信息化手段的当事人打破地域限制,在“家门口”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实现起诉材料异地接收、无差别办理,真正让群众少跑路。2021年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宣布跨域立案服务实现四级法院全覆盖、案件类型全覆盖。自当日起,当事人可就近选择一家法院,申请对四级法院管辖的案件提供跨域立案服务,服务范围从一审民事、行政和执行案件拓展到一审刑事自诉、国家赔偿申请和民事申请再审案件。锡盟中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高度重视诉讼服务工作,积极探索并倾力打造了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在传统立案的基础上,大力推进网上立案和跨域立案服务,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便捷更高效的诉讼服务。下一步,锡盟中院将不断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方式,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诉讼需求,努力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百姓少跑路”,最大限度让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诉讼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