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群众保护环境意识,提升全社会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6月5日,在第50个“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锡盟中院、锡林浩特市法院联合参加了由锡盟生态环境局锡市分局举办的“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
活动中,法院干警围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主题,民法典“绿色条款”以及相关环保知识,积极开展宣讲,并为群众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等法律宣传资料,又结合实际案例,耐心细致地向群众讲解了保护环境的重大意义、破坏环境将承担的法律后果。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近年来,全盟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在依法妥善办理案件的基础上,注重加强环境保护宣传,着力提升广大群众热爱自然、保护环境的意识。下一步,全盟法院将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为扎实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努力为筑牢万里绿色长城,守好祖国北疆这道亮丽风景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