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对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荣获 “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在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坚强有力的领导下,刑事审判第一庭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盟委以及上级法院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对下监督指导,全力以赴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有力打击了涉黑涉恶犯罪行为,用实际成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年来,锡盟两级法院一审审结涉黑涉恶案件40件366人次,二审审结26件263人次,结案率100%,在全区法院率先实现“案件清结”目标。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9件92人,认定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13件81人,认定恶势力案件16件76人。对81人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无期徒刑,对34人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罚金及没收部分财产2319.05万元。审结涉“保护伞”案件15件15人。范泉智、夏景魁、苏波涛等一批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危害一方的犯罪分子得到了依法惩治。
今后工作中,锡林郭勒盟法院将坚持目标不变、决心不变、标准不变,强化依法严惩,着眼长效长治,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持续巩固和深化专项斗争成果,为实现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