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差额)2020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照法律独立行使其审判权。
(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法律规定的案件。
(2)承办自治区高院指令再审的案件及受理不服中级和下级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的各类审判监督案件及减刑、假释案件。
(3)依法对下级法院行使指定管辖权,监督指导全盟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4)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及决定国家赔偿。
(5)领导下级人民法院的监察工作,组织、指导基层人民法院办理司法协助事项及司法警察、警务工作。
(6)负责中院机关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培训工作;协助盟委、旗县市委做好基层人民法院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和领导班子建设。协助盟机构编制部门管理全盟法院的机构编制工作。
(7)负责全盟法院的司法统计、调研及法院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负责全盟法院审判庭和人民法庭建设、物质装备建设及中院审判工作的后勤保障工作。
(9)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
(10)承办应由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负责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我院内设20个职能机构,分别为政治部、纪检监察室、审管办、办公室、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刑事审判一庭、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法警队、行政装备处、宣教处、研究室、技术处和司法辅助办公室。
2020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为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比上年增(减)0个,分类说明如下:
项目 | 数量 | 比上年增减 | 变动原因说明 |
合 计 | |||
一、按单位基本性质 | 1 | 0 | |
行政单位 | 1 | 0 | |
事业单位 | |||
其他 | |||
二、按执行会计制度 | 1 | 0 | |
政府 | 1 | 0 | |
民间非营利组织 | |||
企业 | |||
其他 | |||
三、按单位预算级次 | 1 | 0 | |
一级预算单位 | 1 | 0 | |
二级预算单位 | |||
三级预算单位 |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0年我院本年收入62.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95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7.92万元,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实际支出减少所致。
2019年本年支出146.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46.95万元,实际支出部分较年初预算增加76.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7.92万元,原因为离退休人员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84万元,原因为增加信息化建设项目支出。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146.9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62.95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84.00万元;支出总计146.95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77.74万元,下降34.60%;支出总计减少77.74万元,下降34.60%。主要原因:一是年初结转结余没有变化,本年收入上年减少77.74万元;二是本年支出较上年增加6.26万元,年末结转结余较上年减少84万元。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62.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95万元,占100.00%。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46.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51万元,占39.10%;项目支出89.44万元,占60.90%。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46.95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84.00万元;支出总计146.95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减少77.74万元,下降34.60%;支出减少77.74万元,下降34.60%。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收入中包含离退休人员抚恤金等原因导致本年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77.74万元;二是基本支出减少77.73万元,项目支出增加83.99万元导致本年支出较上年增加6.26万元;三是年末结转结余较上年减少84万元。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46.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51万元,占39.10%;项目支出89.44万元,占60.90%。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7.5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7.51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13万元、各类社会保障缴费31.38万元、生活补助13.12万元,较上年减少77.73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人员支出中包含离休人员抚恤金;公用经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0.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较上年增加0.0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车均运维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增加0.00万元,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较上年增加0.00万元。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89.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扶贫攻坚人员补贴”1 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4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以上项目各项业务工作有序开展,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有所提高。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扶贫攻坚人员补贴” 1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扶贫攻坚人员补贴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7分。全年预算数为5.44万元,执行数为5.4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扶贫攻坚人员补贴项目用于保障扶贫工作人员及相关支出,项目设置绩效指标7项,包括产出指标4项、效益指标2项和满意度指标1项,其中7项指标均达到设定的年度指标值。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个别绩效指标设定不合理,对实际完成情况进行量化计算存在一定难度。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根据实际需求调整设定的绩效指标。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2020 年度) | ||||||||
项目名称 | 扶贫攻坚人员补贴 |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 郑明明 0479-8256392 | |||||
主管部门 | 锡盟中级人民法院 | 实施单位 | 锡盟中级人民法院 | |||||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B/A)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5.44 | 5.44 | 10 | 100.00% | 10 | |||
其中:财政拨款 | 5.44 | 5.44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保障扶贫工作人员相关经费 | 保障扶贫工作人员相关经费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
产出指标 (50分) | 数量指标 | 扶贫干部人数 | 10 | 2人 | 2人 | 10 | ||
质量指标 | 扶贫补贴发放率 | 10 | 100% | 100% | 10 | |||
时效指标 | 扶贫补贴发放及时率 | 15 | 100% | 100% | 15 | |||
成本指标 | 项目支出总金额 | 15 | 5.44万元 | 5.44万元 | 15 | |||
(30分)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为扶贫工作带来的社会效益 | 15 | 做好脱贫攻坚工作,促进社会健康发展。 | 达标 | 12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保障年限 | 15 | 1年 | 1年 | 15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扶贫干部满意度 | 10 | 100% | 100% | 10 | ||
总分 | 100 | 97 |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以“扶贫攻坚人员补贴”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7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绩效评价结果详见附件。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2019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比2019年减少395.11万元,增降低100.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19年减少89.26万元,降低100.0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比2019年减少210.49万元,降低100.00%,主要原因我院从2017年起财物上划自治区财政厅管理,有关数据在我院公开的财政厅决算报表中反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35.4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41.4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7.42%。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比2019年增加0.0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2019年增加0.00台(套),主要原因是我院从2017年起财物上划自治区财政厅管理,有关数据在我院公开的财政厅决算报表中反映。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未包含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照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智鑫 联系电话:0479-8256392
第五部分 决算公开表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
扶贫攻坚人员补贴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中央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财办监〔2021〕4号)、《内蒙古自治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内政办发〔2021〕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对2020年度“扶贫攻坚人员补贴”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脱贫攻坚工作需要,我盟向盟直单位抽调部分干部参加驻村帮扶工作,并向部分旗县派驻攻坚督导组督促指导脱贫攻坚工作,为做好这些人员的后勤保障,盟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了专项经费用于相关人员的生活补助、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补差及其他相关支出。2020年盟本级财政共向我院下达该项目预算资金5.44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资金。该项目全年实际执行数为5.44万元,执行率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
该项目主要通过对从我院抽调的脱贫攻坚督导组成员和驻村干部相关经费进行专项保障,进一步落实相关人员的生活补助和工作经费,提高脱贫攻坚工作人员的积极性,让干部确实住得下,稳得住,干得好。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此次绩效评价工作对2020年扶贫攻坚人员补贴项目的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绩效评价。通过对项目进行全面系统梳理和分析,全面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形成项目总体认识和评价结论,为科学决策、规范管理提供参考,强化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等。本次评价指标体系包括预算执行、产出、效益、满意度4个一级指标,7个二级指标和7个三级指标,满分为100分。其中预算执行主要评价该项目的预算编制和预算实际执行情况。产出主要评价项目的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等方面情况,根据项目申报内容,重点核实产出数量是否达到设定目标、产出质量是否符合设定标准。效益主要评价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指标。满意度主要评价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本着科学、规范、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我院对掌握项目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形成评价结论。
三、综合评价分析情况及评价结论
该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97分,综合评价等级为“优”。评价认为,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围绕目标规定的任务实现了年度绩效指标。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扶贫工作人员经费,进一步提升干警积极性,推动了相关工作按时推进和有序开展,但项目存在绩效指标设置的合理性有待加强、部分效益指标难以进行量化等问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该指标分值10分,得分10分。项目预算资金5.44万元,资金到位率100%。项目预算资金按照计划执行,实际执行数为5.44万元,项目预算执行率100%。该项目资金支出过程符合相关流程,执行过程遵循相关财务及业务管理制度。
(三)产出指标分析。该指标分值50分,得分50分。项目整体产出较好,根据项目的立项依据,圆满保障了2名扶贫干部的扶贫补助和相关工作支出,满足项目的数量、质量和时效要求。项目产出较为显著,实现了年初设定的全部预期绩效指标。
(四)效益指标分析。该指标分值30分,得分27分。项目实施效益较为显著,通过项目实施,提升了对相关人员的服务能力,为他们开展工作提供了必要资金保障,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五)满意度指标分析。该指标分值10分,得分10分。扶贫干部对该项经费保障的满意度达到1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项目评价,认为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绩效指标设置的合理性需要进一步提升,存在部分效益指标难以进行量化的情况。;部分指标设置的重点不突出,对项目核心效益反映不充分,需要更多更直观的指标反映该项目的相关效益。
六、有关建议
一是提高绩效指标设置的合理性,对该项目资金相关的绩效评价指标尤其是社会效益指标进行分析,科学设置;二是优化项目绩效指标设置,对效益指标进行进一步细化,更好反映该项目的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