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上午,锡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施办法》第三督查评估组组长贾永旭一行深入锡盟中院开展实地督查评估,中院在家院领导陪同督查检查。
督查评估组一行实地走访了安检大厅、诉讼服务中心和家事审判法庭。随后与中院自查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召开见面交流会,组长贾永旭对本次督查评估工作作简要说明并提出工作要求。贾永旭强调,开展对《条例》和自治区《实施办法》贯彻落实情况督查评估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也是一次阶段性考评,要充分认识开展督查评估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进一步巩固提升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确保此次督查评估取得实效。督查评估组通过现场问询、查阅档案、翻阅资料等方式对中院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评估。
《条例》和自治区《实施办法》实施以来,锡盟中院在盟委的坚强领导下,始终把学习贯彻落实《条例》及自治区《实施办法》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不断深化认识、强化责任、细化措施、建立制度,统筹推进审判执行各项工作。下一步,锡盟中院将以此次督查评估为契机,对自查发现和督查组反馈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总结,针对性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加以整改,确保《条例》和自治区《实施办法》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