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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告知书
作者:立案庭  发布时间:2022-01-17 19:25:06 打印 字号: | |



  为认真落实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诉讼群众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保证人民法院诉讼活动、诉讼服务工作有序开展,结合本地区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和本院工作实际,现将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如您需要办理立案、查询、咨询,建议优先选择微信小程序“内蒙古移动微法院”、“锡林郭勒盟法院诉讼服务网”、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微信小程序“多元调解”等平台进行线上办理;对网上立案不成功,或受条件所限无法通过网上立案的,可通过邮寄诉讼材料进行立案(地址附后),也可到就近法院进行跨域立案,还可拨打0479-12368诉讼服务热线查询案件、联系法官,尽量减少人员聚集。


锡林郭勒盟法院诉讼服务网网址:

http://xlgl.nmgfy.gov.cn/


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网址:

https://lspt.court.gov.cn/


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网址:

http://tiaojie.court.gov.cn/

二、确需到法院办理诉讼事务的当事人及代理人,严格执行锡林浩特市疫情防控相关公告的规定,提供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全程佩戴医用口罩,主动出示新冠健康码和行程码等并进行身份信息登记、体温检测、安全检查,确认无异常后有序进入诉讼服务大厅。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近期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健康通行码为红码、黄码人员,或者出现发热、腹泻、咳嗽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人员暂不能进入诉讼服务区域。


 三、已经安排参加开庭审理或询问、听证的案件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联系法官后可以选择“云上法庭”线上方式进行。因疫情防控措施无法参加诉讼活动的当事人或代理人,可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律师服务平台等申请延期审理。疫情防控期间取消现场旁听庭审,可选择登录中国庭审公开网在线观看。确需现场旁听庭审的,应严格遵守本地区防疫规定。


  四、因疫情原因涉及诉讼时效或诉讼期间的,可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或者我院公布的对外联系电话联系承办法官说明案件情况,我们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妥善处理。


  疫情防控期间,相关诉讼服务情况,请您及时关注“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因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邮寄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0479-8240155。


邮政编码:026000


“中国移动微法院”二维码



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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