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正镶白旗人民法院顺利执行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在依法保障金融企业合法权益的同时,尽可能减小强制执行对被执行人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将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落实到每一起案件办理中。
2020年1月3日,被告袁某以生产经营周转用途为由在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支行(以下简称:某支行)办理惠农e贷-经营贷款30万元,约定还款方式为按季结息、到期还本。贷款循环期到期后被告袁某未按合同约定按期偿还,经原告某支行多次催要,均未履行还款义务。2022年2月原告某支行将其诉至法院,在承办法官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被告袁某于2022年3月5日一次性偿还原告某支行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约定到期后,被告袁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到被执行人家中进行沟通,被执行人表示家里实在困难,春天羊价不高,对于申请人的借款实在无力偿还。执行干警考虑到被执行人的实际情况,又考虑到申请人的迫切需求,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协调,最终达成了和解,被执行人次日给付欠款3万元,2022年底给付10万元,后期每年分期给付4万元直至履行完毕。被执行人对执行干警的善意执行十分感激。
执行有着令人敬畏的严肃性、强制性和权威性,但执行并非都是冰冷、机械的,也有着温情的一面。近年来,为扎实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正镶白旗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的理念,尽量通过和解、调解等方式化解纠纷,为企业及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