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县法院根据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审理多伦县盟东水泥厂破产清算一案,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采用随机摇号方式指定内蒙古若辉律师事务所为多伦县盟东水泥厂管理人。多伦县盟东水泥厂的债权人应于2022年5月5日前,向多伦县盟东水泥厂管理人通过邮寄或网络在线(扫描后附二维码)的方式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操作指引在申报群公告内,管理人同时建立债权人微信群,发布重要消息和通知)。申报完成后,所有债权人下载钉钉→注册账号→搜索群号:31390724→实名申请进入钉钉群。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多伦县盟东水泥厂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多伦县盟东水泥厂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多伦县法院定于2022年5月9日9:30分在本院第一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采用 “网络会议+现场会议”同步进行的模式。参加网络会议的债权人,需提前向管理人报备,并通过申报债权时指定的手机号码登录钉钉后进入“多伦县盟东水泥厂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债权人会议)”群,届时,网络投票和债权异议通道将开启;参加现场会议的债权人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出示行程码及健康码。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件,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东路曙光大厦10层;
邮政编码:010010;
联系人:王世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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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多伦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