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组织开展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优秀法官和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评选表彰推荐工作的通知》(内高法明传〔2022〕246号)要求,现就我院推报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候选对象予以公示。
一、公示内容
(一)全国优秀法院
1.候选对象自然情况
苏尼特左旗人民法院成立于1953年,现有政法专项编制35个,实有干警56人,其中在编干警32人,聘用制书记员13人,聘用制干警11人。目前员额法官11人,年均受理案件1300件左右。
2.工作业绩
工作亮点和主要成就:一是大力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推行“诉前调解+速裁”审判工作模式,设立诉调对接室、多元化调解室和速裁法庭,增加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等四个调解组织和20名特邀调解员进驻调解平台,在2021年度诉服中心信息平台质效统计中,排名位列全国第四。二是加强家事审判工作,依法保障妇女儿童权益。打造全盟首个家事法庭,被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法律研究会授予苏尼特左旗人民法院“法律文化研究基地”称号。2019年8月,成功举办了“内蒙古法律文化论坛第二、三届家事审判联合专题会。三是依托数字化“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建设“诉讼服务中心(旗)+诉讼服务站(苏木镇)+巡回审理点(嘎查)+党员中心户(牧户)”四级全覆盖网格化一站式多元化诉讼服务体系,切实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四是始终坚持“抓党建带队伍促审判”工作思路,创新党建工作模式,树立“奉法为公”党建品牌,将党小组建在庭上,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法官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充分,切实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北疆模范机关。
所获荣誉:2019年以来,在全盟基层法院目标实绩年度考核中均位居前列,荣立“集体三等功”一次,被评为“全盟法院先进集体”,同时被授予“全区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党支部分别被盟委、旗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党小组建在庭上”党建特色做法被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授予“机关党建单项工作特色奖”。2021年度荣获“全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2021年7月,被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授予“全区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2021年10月荣获盟级“最强党支部”称号。2022年6月,荣获“全区先进法院”称号。
(二)全国优秀法官
锡林塔娜,女,蒙古族,1982年10月17日出生,中共党员,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2010年10月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先后在民二庭、立案一庭、民一庭担任助理审判员、审判员职务。
2019年至2021年,年均结案167件,结案率为92.76%,审限内结案率100%,调解率5.9%,无重大瑕疵案件或错案,案件数量及实际结案率在中院始终位于前列。该同志能够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为目标,以案件质量为生命线,做到详细查明案件事实,严格把握证据裁判规则,耐心倾听群众诉求,细致进行判后答疑。在日常工作中,养成了边审理、边学习、边总结的工作模式,深刻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法精神,阅读大量案例,学习借鉴外地先进地区法院出台的相关规定,总结并形成了颇具成效的工作经验。
所获荣誉:2017年1月,被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区法院办案标兵”;2021年1月,被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区优秀法官”;2022年1月,被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评为“2021年全区法院审判执行质效提升‘蒙马奔腾’专项行动先进个人”;2022年2月,被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评为“锡林郭勒盟审判业务带头人”;2022年6月,被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区法院‘担当作为好干警’”。
该同志日常表现一贯良好,清正廉洁,严格自律,无错案、重大过失和违规违纪违法等情况。
(三)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崔海慧,女,汉族,1982年12月14日出生,中共党员,北京北方工业大学法学研究生学历,现任正蓝旗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2010年12月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正蓝旗人民法院工作。先后在立案庭、民二庭、民一庭、综合审判庭担任过法官助理、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职务。
她自担任法官以来,勇担重任,审理民事案件、行政案件、执行异议案件、发回重审案件及各类疑难复杂案件。2019年度受理各类案件217件,审结214件,结案率为98.62%,2020年度受理案件216件,审结207件,结案率为95.83%,2021年共受理各类案件574件,结案619件,结案率107.84%。所审案件无超审限案件,也无发回重审及改判案件。每年承办的案件量及结案率位居该院第一,这就是她司法为民的“速度”。除了数量,她更注重案件质量,坚持把司法为民的宗旨落实到每一个工作细节中,经常换位思考,用自己的耐心、热心、细心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和公正。
所获荣誉:2017年2月,被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盟法院办案标兵”;2019年1月,被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评为“2018年全区法院办案标兵”;2022年1月,被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评为“2021年全区法院审判执行质效提升‘蒙马奔腾’专项行动先进个人”;2022年4月,获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授予的“2021年度司法建议评选活动优秀奖”。
该同志始终在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凡事以身作则,严以律己,坚守着法官的道德底线,做到了廉洁司法。
二、公示时间
2022年7月20日—7日27日
三、监督电话
0479—8112512
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