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业生产过程中,使用科技技术可以提高种植效率,相对于传统喷洒农药方式而言,无人机喷洒农药十分高效,但有时候也会引起纠纷……
近日,乌拉盖管理区人民法院受理一起因无人机喷洒农药而引起财产损害赔偿的新型侵权纠纷一案。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阅读案件材料,了解到该案件的特殊性,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到双方对侵权事实争议比较大,对侵权事实难以达成一致意见。此种情况下,根据农作物的季节性,以及农作物随着生长、雨水等原因,其使用的适期农药引起的损害一直处于变化之中,一旦错过有效时机,事故原因难以判断的特殊性,承办法官及时赶往案件现场勘验,从农地里提取受损的农作物样本,制作勘验笔录,并联系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样本鉴定,有效防止了季节性、时效性证据的流失。
法官提示
俗话说“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足以说明证据的重要地位。在通过诉讼途径寻求合法权益保护时,也不能忽略证据的作用,尤其像农作物因农药受损纠纷,一定要第一时间对证据进行保全,一旦错过有效时机,将无法对农作物叶片中残留的农药以及案涉农作物枯黄枯死的原因进行鉴定。在此提醒当事人要自觉强化证据意识,留心保存证据,这样一旦遇到诉讼纠纷就多一份打赢官司的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