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励先进、弘扬正气、激励队伍,近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100 名全区法院“担当为好干警”予以通报表扬。正镶白旗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芳光荣上榜,被评为全区院“担当作为好干警。
刘芳,男,2004年4月进入正镶白旗人民法院工作至今,现任正镶白旗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从事法院工作18年,他能吃苦、能奉献、敢攻坚、敢担当。他十分热爱本职工作,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奉献,积极钻研,做到了“干一行爱一行”,曾获得“全区法院先进个人”“全盟法院办案标兵”“全盟‘蒙马奔腾’专项行动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刘芳同志身兼数职不畏难。2021年9月任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分管审判管理、执行工作,同时办理刑事、民商事案件。该同志在完成各项分管工作的同时,坚持以一线法官的办案标准参与办案,主动承办疑难复杂案件。2021年,共承办刑事、行政、民事、执行异议、破产案件等211件,审结193件,结案率为95.07%。2022年以来,受理各类案件56件,结案41件,结案率为73.21%,为全院审判工作的提质增效发挥了重要作用。
刘芳同志对党“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能够深刻认识人民法院政治机关属性,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在审判工作中不折不扣落实落地,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真学真信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到学以致用、知行合一。胸怀“国之大者”,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用心化解纷争,得到了群众的高度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