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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的榜样】镶黄旗人民法院春艳荣获全区法院“担当作为好干警”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22-07-15 19:37:26 打印 字号: | |

为鼓励先进、弘扬正气、激励队伍,近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100名全区法院“担当作为好干警”予以通报表扬。镶黄旗人民法院文贡勿拉法庭副庭长春艳被评为全区法院“担当作为好干警”。


春艳,女,蒙古族,自2014年2月进入镶黄旗人民法院工作至今,现任镶黄旗人民法院文贡勿拉法庭副庭长。


春艳同志在工作中严格司法、秉公办案,对待当事人态度谦和。2019年进入法院至今办理各类案件300余件,2021年参与办理了全盟首例行政诉讼一并审理民事争议案件,办案质效突出,受到上级法院好评,该案件裁判文书被评为全区优秀裁判文书。


春艳同志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突出,担当作为、廉洁自律,能够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肯定和赞誉。她始终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为追求,在工作中踏实、勤奋、上进、拼搏,忠实履行着一名法官的神圣职责。




 
来源:镶黄旗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