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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蒙古马精神 锡盟法院在行动】贯彻善意执行理念 做企业的“暖心人”
  发布时间:2022-11-06 19:14:08 打印 字号: | |


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土壤,是影响市场主体活力和兴衰的重要因素,为了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必须厚植优质的营商环境。一直以来,正蓝旗人民法院不断强化涉企案件文明善意规范执行,在聚焦企业需求、助力企业发展、切实为企纾困方面持续发力,全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该院在执行某某轻体水泥制品厂与董某、某市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时,通过网络查控发现被执行企业有可供执行的银行存款,为确保该企业正常运转,执行法官采取适当措施,与该企业积极沟通协调,依法给予合理的履行期限,督促其自动履行义务。

被执行企业对执行法官能够宽限时间十分感激,信守承诺,在约定的履行期限内将37万余元案款一次性给付完毕,案件得以执结的同时,也维护企业的信用等级不受损失,实现了法律与情理的“双向奔赴”。

下一步,正蓝旗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以“活封”、灵活性处置的方式,给企业复工复产预留空间,尽可能的减少对被执行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来源:正蓝旗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