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人民群众开展诉讼活动,畅通现场办理诉讼服务事项渠道,根据《锡林浩特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2022〕41号要求,自2022年11月4日起,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和信访接待场所有序恢复现场诉讼事务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如需要办理立案、查询、咨询,建议优先选择微信小程序“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法院诉讼服务网、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微信小程序“多元调解”,在线申请办理网上立案、网上调解等。对于网上立案不成功,或受条件所限无法通过网上立案的,可通过邮寄方式邮寄起诉、上诉、申诉、再审申请等诉讼材料进行立案(地址附后);也可到就近人民法院进行跨域立案;还可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查询案件、联系法官等,尽量减少人员聚集。
二、确需到人民法院办理诉讼事务的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严格执行锡林浩特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全程佩戴医用口罩,提供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扫描锡林码,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并进行身份信息登记、体温检测、安全检查,确认无异常后有序进入诉讼服务大厅。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近期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健康通行码为红码、黄码人员,或者出现发热、腹泻、咳嗽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人员暂不能进入诉讼服务区域。
三、已经安排参加开庭审理或询问、听证的案件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联系法官后可以选择“云上法庭”线上方式进行。因疫情防控措施无法参加诉讼活动的当事人或代理人,可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律师服务平台等申请延期审理。疫情防控期间取消现场旁听庭审,可选择登录“中国庭审公开网”在线观看。确需现场旁听庭审的,应严格遵守本地区防疫规定。与案件审理无关的人员,一律暂不允许到现场旁听庭审。
四、因疫情原因涉及诉讼时效或诉讼期限,可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或者锡盟中院公布的对外联系电话联系承办法官说明案件情况,锡盟中院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妥善处理。疫情防控期间,相关诉讼服务情况,将根据锡林郭勒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随时更新,请您及时关注“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因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锡林郭勒盟法院诉讼服务网网址:
http://xlgl.nmgfy.gov.cn/
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网址:
https://lspt.court.gov.cn/
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网址:
http://tiaojie.court.gov.cn/
邮寄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479-8240155
邮政编码:026000
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