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2023年1月31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增量情况说明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表
十、部门项目支出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照法律独立行使其审判权。
(二)部门主要职责
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法律规定的案件。
2.承办自治区高院指令再审的案件及受理不服中级和下级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的各类审判监督案件及减刑、假释案件。
3.依法对下级法院行使指定管辖权,监督指导全盟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4.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及决定国家赔偿。
5.领导下级人民法院的监察工作,组织、指导基层人民法院办理司法协助事项及司法警察、警务工作。
6.负责中院机关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培训工作;协助盟委、旗县市委做好基层人民法院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和领导班子建设。协助盟机构编制部门管理全盟法院的机构编制工作。
7.负责全盟法院的司法统计、调研及法院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负责全盟法院审判庭和人民法庭建设、物质装备建设及中院审判工作的后勤保障工作。
9.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
10.承办应由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负责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
(一)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本级及下设独立预算单位共有1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
我院内设20个职能机构,分别为政治部、纪检监察室、审管办、办公室、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刑事审判一庭、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法警队、行政装备处、宣教处、研究室、技术处和司法辅助办公室。
核定政法专项编制145个,在编132人,下设事业单位审务服务保障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8个,在编13人,实有聘任制书记员41人。
(二)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单位设置
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本级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5799.49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762.05万元,增长15.13%,收入预算增加主要是由于公共安全支出增加284.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20.9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9.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27.92万元。
支出预算5799.49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442.99万元,增长8.27%,支出预算增加主要是由于基本支出增加8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增加230万元,原在项目支出核算的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及编外聘用人员支出共计427万元本年在基本支出中体现,项目支出由于本年未安排维修改造经费等原因较上年总量减少210万元。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5799.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498.15万元,占比 94.8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 %;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上年结301.33万元,占比5.20%,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占比0%。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5799.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00.15万元,占比68.97%;项目支出1799.34万元,占比31.0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
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维持机关正常运行所需的办公、邮电、水电费等方面支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我院在从事案件审判、案件执行过程中产生的差旅、交通、邮电等办案费用以及为了满足办案需要购置的相关装备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5799.4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498.15万元,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06.69万元,增长5.9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301.3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580.8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72.22万元,增长12.23%。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类)
公共安全类年初预算数为5038.8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84.42万元。其中:
(1)法院(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2,812.4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76.53万元,增长20.40%。变动原因:在职人员工资增长。
(2)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行(项)。年初预算2,057.33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61.11万元,下降14.93%。变动原因:一是本年无大型修缮项目,二是本年网络维护费以及司法救助金调整至其他科目统计,导致项目经费减少。
(3)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年初预算9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9万元,增长100%。变动原因:本年增加网络系统维护费。
(4)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国家司法救助支出(项)。
年初预算7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0万元,增长100%。变动原因:本年司法救助金从本项中统计。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年初预算数为342.7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0.91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228.4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8.84万元,增长14.45%。变动原因:我院在职人员工资增长,导致养老保险缴费较上年有所增加。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114.2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2.07万元, 增长415.37%。变动原因: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预算本年做实,导致职业年金缴费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类年初预算数为167.1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74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106.3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20万元,增加6.19%。变动原因:我院在职人员工资有所调整,导致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较上年有所增加。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60.7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54万元,增长6.19%。变动原因:本年增加公务员医疗补助预算。
4.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类年初预算数为250.8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7.92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250.8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7.92万元,增长12.52%。变动原因:我院在职人员工资调整,导致住房公积金缴费较上年有所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5038.81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3578.8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48.76万元、津贴补贴1388.49万元、奖金203.7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28.4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14.2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6.3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0.7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97万元、住房公积金250.8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68.18万元等。
2.公用经费421.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4.40万元、电费12万元、水费4万元、取暖费20万元、差旅费20万元、维修(护)费15万元、租赁费10万元、会议费5万元、培训费25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委托业务费70万元、工会经费34.61万元、福利费43.2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8.0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万元等。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72.2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0.29万元,增加30.52%;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45.79万元,增加36.2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加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4.10万元,增长455.56%,主要用于必要的考察、调研和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7.2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0.29万元,增加31.72%,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41.69万元,增加33.1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40.2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0.29万元,增加10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40.29万元,增加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7.00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40万元,增长1.1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较上年增加主要是由于我院2023年计划进行公务用车采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较上年增加40.29万元。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3年,我院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21.35万元,比上年增加21.19万元,增加5.30%。主要原因是本年职工福利费和工会经费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4.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42.2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2万元,涵盖“服务器”、“台式计算机”等15个采购品目,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明细15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和增量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末,我院共有固定资产原值11074.12万元,无形资产原值365.49万元,包括车辆37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17辆,特种专业用车17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2台(套)。2023年我单位资产增量计划资金272万元,计划新增资产109台/件/组。
四、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根据部门预算编制要求,我院对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进行设置。2023年我院共对5个预算项目设置绩效目标,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6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预算1710.51万元,占全部项目预算的95.06%,剩余项目经费因涉密不予公开。
我院共设计项目绩效指标13项,从预算执行、产出、满意度、效益等多方面对项目预算进行综合绩效管理。其中,成本指标2项,包括直接用于办案支出等;时效指标2项,包括装备采购时间、法定审限内结案率等;数量指标2项,包括受理案件数量、购置设备数量等;质量指2项,包括培训合格率、设备验收合格率等;社会效益指2项,包括人民法院业务能力、办案效率等;可持续影响指标2项,包括推动人民法院业务装备的标准化配置等;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项,包括干警对经费保障的满意程度等。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智鑫 联系电话:15849922887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https://img.chinacourt.org/mup/uploadfile/2024/08/15/11/c3012b0c40cb6023f3eeb3892fa488dc.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