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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乌拉盖管理区人民法院:执行有温度——“执行+和解”,连调两案促履行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3-31 09:12:05 打印 字号: | |
   近日,乌拉盖管理区人民法院一天调解两起执行案件,切实让当事人感受到了司法的高效、便捷,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案情一
CASE 1
     沈某与浩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双方于2022年6月13日在本院进行司法确认,确认浩某给付沈某35000元本金及5000元利息,到期未给付,则支持迟延履行利息。到期后,浩某始终未给付。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执行法律文书,并敦促浩某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执行法官通过走访、电话了解,该借款沈某多次催要,浩某一直拒不还款,又经历了诉讼、执行程序,双方关系已经跌至“冰点”,法官切实做好调解工作,法官从情理、法理两方面开展调解工作,尽可能缓和双方当事人紧张的关系,并积极劝说浩某主动还款。经过执行法官的耐心劝说,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当场给付40000元本息并放弃对后续利息的主张,顺利执结。

案情二
CASE 2
      张某、于某与马某、李某合同纠纷一案,双方签订草场租赁合同,约定承包草场5500亩,但到打草时节,其中560亩草场的草却被别人拉走,后查明,该560亩草场实际使用人并非李某,法院判令李某、马某赔偿张某、于某840捆(每捆80斤)牧草,但马某、李某一直未给付,后张某、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了解案情后,多次与双方沟通,最终双方同意共同到法院进行调解,经执行法官耐心释法析理,双方一致同意将所判草捆作价40320元并当场给付,该案全部履行完毕。





    近年来,乌拉盖管理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执行能动性,不断创新执行方法,更新执行理念,通过“执行+调解”的方式,刚柔并济,把严格执行好每一起案件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具体实践。在明法析理的基础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大程度化解矛盾,从而达到案结事了的最佳效果。



 
来源:乌拉盖管理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