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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与效率】锡盟法院:持续加大执行力度 全力提升执行质效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4-19 09:08:22 打印 字号: | |

二连浩特市人民法院:

文明执行5065万!护航企业发展促双赢



近日,二连浩特市人民法院收到某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一面写着“司法有温度、助企促和解”的锦旗。2018年起,二连浩特市人民法院陆续受理二连浩特农村合作银行申请执行二连某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关联个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7件,案件涉及执行标的4000余万元。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因案施策,对相关企业方涉案抵押的不动产采取灵活查封措施,使查封财产能够物尽其用。同时找准双方利益平衡点,积极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分期履行执行和解,成功执行到位本息共计5065万元,实现胜诉权益的同时,也积极为被执行企业排忧解难,着力减小执行工作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得到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 



太仆寺旗人民法院:
雷厉执行 336万元案件款全部执行到位!


近日,太仆寺旗人民法院干警到北京市朝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为被执行人王某办理解除房屋查封手续,至此该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336万元全部执行完毕。

该案件在首次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仅有北京某中药材种植有限公司一处财产,经过多方查控未能发现被执行人公司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故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因案件执行标的较大,承办法官多次查阅案件卷宗,并与申请人律师沟通,希望找到案件突破口。经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公司的四名股东均未实缴出资就将各自持有的股权全部转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人向法院申请追加四股东为案件被执行人,该四股东分别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经过审查,法院支持申请人追加四股东为案件被执行人的诉求。案件恢复执行后,法官对案情展开认真研判,运用网络查控系统对五名被执行人财产进行查控。经过执行法官多次沟通协调,几位被执行人主动与法院及申请人联系,开始协商解决方案,希望法院帮助与申请人达成还款协议,最终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正蓝旗人民法院:
采取“预失信”工作机制 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



正蓝旗人民法院不断创新执行方式,通过“预失信”机制,在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前给其一定宽限期,督促其履行给付义务同时,也让被执行人充分知晓失信需承担的法律风险。

该院通过预先制作出“预失信”人员名单,以约谈、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告知被执行人,根据案件标的大小以及被执行人履行情况等综合考量,给予被执行人合理期限,敦促其积极履行给付义务,期限届满未履行的,将正式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今年以来,列入“预失信”人员名单54人,其中有19人主动履行给付义务,共计执行到位15.2万元。

“预失信”机制的启用,是充分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维护执行权威和司法公信力的有效途径,确保执行成果,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来源:各相关法院
责任编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