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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源治理】镶黄旗人民法院:“执行通知前置+执前督促程序” 打造执源治理新模式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5-04 10:17:05 打印 字号: | |

执源治理新模式

为进一步加强执源治理,提高生效法律文书的自动履行率,镶黄旗法院紧紧围绕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积极探索“执行通知前置+执前督促程序”新办法,努力将问题解决在“执行前”,督促当事人自动履行,在全力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3低对被执行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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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通知前置

执行通知前置适用于民事审判中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案件,是指在审判阶段即启动执行通知程序,将执行通知书内容以“自动履行义务告知书”的形式与生效法律文书一同送达至案件当事人,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按期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权利人应在申请执行期间内积极主张权利。实施执行通知前置程序后,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人民法院将依照民诉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对被执行人财产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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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前督促程序

同时,为了引导当事人主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镶黄旗法院积极开展执前督促工作,安排专人依据当事人意愿对于有可能自动履行、达成履行和解协议的小标的额案件或已经采取财产保全的案件、行为执行案件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多种方式进行督促,全面告知不履行义务的后果,督促当事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对于积极履行义务的,督促相关权利义务人提供已履行的相关材料,由法院审查后出具履行完毕证明。自执前督促程序运行以来,本院顺利化解4起案件,标的额达5.2万元,平均用时2天。




下一步,镶黄旗法院将不断细化执源治理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多元化解新路径,营造鼓励自动履行、支持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平安建设提供扎实有力的司法服务与保障。



 
来源:镶黄旗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