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谷飞飞劝早耕,春锄扑扑趁春晴。春耕备耕时节,为保证、保障农业生产和农民维权两不误,正蓝旗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积极开展涉农纠纷审判化解工作。近日,该院成功化解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案情回顾】某农业有限公司与农户签订耕地租赁合同,原告按照协议约定将土地承包费用支付给被告,并已将耕种所需的化肥、籽种备好,但在原告马上要进行耕种时,被告要求增加土地承包费用,否则解除土地租赁合同。春耕在即,被告的此行为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双方进行多次沟通未果,故诉至法院。
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助力春耕生产不误农时,正蓝旗人民法院法官抢抓时间,及时组织双方当事人就该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进行了调解。调解过程中,双方对土地承包费用金额存在较大争议,法官认真倾听双方的诉求和主张,耐心释法说理,最终双方互谅互让,达成一致意见,原告撤回了起诉,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下一步,正蓝旗人民法院将结合所辖地区农业生产特点和人民群众实际需求,深入田间地头,围绕春耕时节易引发土地权属、灌溉用水、土地承包、农资劳资等较为突出的涉农领域矛盾纠纷,常态化开展走访、入户、调解和普法宣传工作,及时高效化解涉农矛盾纠纷,为春耕生产保驾护航,为老百姓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