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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马奔腾2023】太仆寺旗人民法院:法官耐心释法明理 被告庭前履行义务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5-29 10:39:06 打印 字号: | |

  近日,太仆寺旗人民法院民事庭法官接到原告张某的电话,得知被告在收到法院传票后还未开庭的情况下,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将所欠借款给付原告,原告申请撤诉。



基本案情

2013年,被告黄某向原告借款1000元,出具欠条一张,原告当场将借款交付于被告,双方未约定利息及还款期限,后经原告多次索要无果,将黄某诉至法院。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通过电话与被告取得联系,经核实被告认可尚欠原告1000元借款的事实。




释法明理

    法官向被告送达了传票及法律文书,并向被告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分析不履行给付义务的法律后果,耐心与被告进行沟通,原告年纪大收入少、且此借款已拖欠十年有余,从友情谈到诚信,从道德说到法律,最终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被告开庭前主动履行了给付义务,原告申请撤诉,双方当事人均对承办法官的工作耐心与责任心表示赞许。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小案件诠释大道理,此案虽然比较简单,案涉金额小,但若处理不好,也会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对法院司法公信力的评价。太仆寺旗人民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每一个案件,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温度和力度。



 
来源:太仆寺旗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