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新闻
【环境资源审判护航美丽生态草原】锡盟中级人民法院锡盟检察分院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6-06 09:47:52 打印 字号: | |



2023年6月5日,第52个“世界环境日”来临,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锡林郭勒盟检察分院联合召开环境资源检察和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新闻发布会由盟委宣传部副部长娜仁满达主持,锡盟中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薛强、锡盟检察分院第六检察部主任侯毅分别通报了法检两院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审判和检察工作情况。锡盟中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格根焘力、锡盟检察分院第六检察部副主任楠丁宣读了发布的4件环境资源保护典型案例。内蒙古日报社驻锡林郭勒记者站、内蒙古广播电视台驻锡林郭勒记者站、锡林郭勒日报社、锡林郭勒广播电视台记者应邀参加新闻发布会。






近年来,锡盟两级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五大任务”,牢固树立新时代环境资源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推动形成保护生态环境、合理利用资源的良好社会氛围,为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司法力量。


一是全面树立新时代环境司法理念



全盟两级法院始终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环境司法工作根本遵循,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毫不动摇坚持党对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始终朝着正确方向前进。



二是不断完善环境资源审判机制



着力推进环境资源类案件专业化审判机制,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实现环资审判队伍专业化、正规化。积极推进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归口审理,在自治区高院确定的25个刑事罪名、32个民事案由、6个行政案由的环境资源收案范围基础上,将涉土地承包类经营权类案件、农业承包类案件、涉环境资源保护行政非诉执行审查案件均纳入“三合一”收案范围。始终坚持抓预防、严打击、重保护的审判原则,对于社会影响大、危害后果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污染环境案件,积极推进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磋商机制,构建审理“绿色通道”,切实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三是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



全盟法院立足主责主业,依法惩处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的犯罪行为,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案件审理。2018年至2023年5月底,全盟法院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刑事案件121件,类型涵盖矿、林、农等资源以及污染侵权等。



四是加大司法公开和宣传力度




注重经验总结和普法宣传,公正高效审理了一批具有规则示范意义的典型案例,通过公开审判、以案说法、发布典型案例等形式,宣传环境资源保护法律法规,切实发挥司法审判在绿色发展大局中的积极作用。




下一步,锡盟两级法院将继续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不断创新审判方式,切实提升司法治理效能,降低环境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损害程度,严守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为实现锡林郭勒盟绿色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来源:中院办公室 伊丽娜
责任编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