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锡盟中院紧紧围绕中心,把法院工作主动融入全盟经济社会发展中来谋划,找准司法与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等重大任务的结合点,用好及时奖励杠杆,对在审判执行、优化营商环境等专项任务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给予及时奖励,充分发挥奖励工作正面导向作用,进一步激励广大干警在新时代有新担当、新作为。
坚持党组靠前把关,注重多层次分析研判,严格工作程序,对表现优秀、作用突出和贡献特殊的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分门别类给予及时奖励。围绕奖励重点实行一事一报告,注重程序科学规范,奖励对象公开公正,严格按照民主推荐、部门单位推报、政工部门审核、纪检监察部门把关等程序自下而上逐级产生奖励对象,经党组集体研究,并主动接受各界监督,无异议奖励对象最终进行奖励。坚持向基层一线倾斜,激励广大干警在建设现代化锡林郭勒、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助力盟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等工作中尽职尽责、担当作为,在及时奖励工作中做到应奖尽奖,实现基层干警占比达到65%。
坚持精神激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对获得及时奖励的公务员、公务员集体,按权限由审批机关分别给予奖励。对获得及时奖励的公务员个人和集体,按照规定颁发奖励证书、奖章、奖牌和及时兑现奖励资金。干警获得奖励情况纳入绩效考核管理,积极营造崇尚先进、争创先进的良好氛围。统筹运用盟级媒体和机关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阵地,及时宣传全盟法院系统及时奖励工作的进展情况、成果成效,努力激发广大干警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不断凝聚投身新时代人民法院高质量发展的精神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