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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度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部门决算公开

作者:装备处  发布时间:2023-08-28 17:17:58 打印 字号: | |


 

 

 

 

 

 

2022年度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

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照法律独立行使其审判权。

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法律规定的案件。

2.承办自治区高院指令再审的案件及受理不服中级和下级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的各类审判监督案件及减刑、假释案件。

3.依法对下级法院行使指定管辖权,监督指导全盟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4.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及决定国家赔偿。

5.领导下级人民法院的监察工作,组织、指导基层人民法院办理司法协助事项及司法警察、警务工作。

6.负责中院机关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培训工作;协助盟委、旗县市委做好基层人民法院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和领导班子建设。协助盟机构编制部门管理全盟法院的机构编制工作。

7.负责全盟法院的司法统计、调研及法院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负责全盟法院审判庭和人民法庭建设、物质装备建设及中院审判工作的后勤保障工作。

9.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

10.承办应由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负责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政治部、纪检监察室、审管办、办公室、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刑事审判一庭、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法警队、行政装备处、宣教处、研究室、技术处和司法辅助办公室,下设事业单位审务保障中心。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部门本级。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部门本级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三、2022年度部门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优化营商环境推出新举措。

弘扬契约精神,保护诚实守信,审结买卖、租赁、承揽等合同纠纷案件1.73万件。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建立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牵头《全区以更优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行动方案(3.0版)》“执行合同”“办理破产”指标任务落实,服务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

2.风险防范化解取得新进展。

进一步完善与金融机构、行业监管部门的协同配合机制,切实提升金融纠纷化解效率,有效防范化解了金融风险。强化涉法涉诉信访排查化解,严格按“三到位一处理”原则做好信访维稳化解工作,确保重大节点“五个不发生”。

3.全面加强民生司法保障。

主动回应民生诉求,保障幼有所育、病有所医、住有所居。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全方位开展宣传造势,营造社会广泛积极参与打击防范养老诈骗的良好局面。密切关注疫情对劳资关系的冲击,既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又尊重企业用工自主权。

4.全域整合诉讼服务一站式。

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推行案件办理全流程网上运行模式,全盟法院网上立案1万余件。发挥12368诉讼“总客服”作用,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全面推广“移动微法院”在线诉讼,实现立案、送达、保全、调解、庭审等诉讼事项一网通办,“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5.全力打造执行工作新机制。

坚持高效公正规范文明执行,最大限度地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部署开展“金秋亮剑”集中执行行动,全力攻坚涉及群众最多、涉及群众利益最广的执行案件,实际执行到位2.75亿元。加强失信、拒执惩戒,构建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惩戒机制,使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

6.深化解纷机制建设。

拓展“法院+工会”“法院+妇联”等“1+N”解纷模式,持续完善“人民调解+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机制,强化司法确认程序对诉前调解的促进和保障作用。发扬新时代“马背法庭”精神,坚持把“锡林郭勒巡回审判”这一亮点品牌做优、做大、做强,结案率95.9%。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5,787.4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30.95万元,增长8.05%,变动原因:一是本年收入增加551.95万元,二是年初结转减少121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516.41万元,减少8.19%。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5,787.45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5,743.41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246.86万元,减少4.12%,变动原因:一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522.88万元,减少9.71%;二是其他收入较上年增加276.02万元,增加76.81%。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初结转和结余44.04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269.56万元,减少85.96%,变动原因:一是公共安全类支出结转减少180.74万元,二是社会保障就业类支出结转减少88.82万元。

(二)支出决算总计5,787.45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5,588.91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641.23万元,减少10.29%,变动原因:一是基本支出较上年较少781.20万元,减少22.24%;二是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139.96万元,增长6.74%。

2.结余分配0.0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减少)0.0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末结转和结余198.54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公共安全类支出结转198.54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124.81万元,增长169.28%,变动原因:主要是由于部分离退休干部抚恤金未发放导致的公共安全类支出结转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5,743.41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84.07万元,占93.74%;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其他收入359.34万元,占6.26%。

 

 

 

 

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5,588.91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3,513.14万元,占62.86%;

本年项目支出2,075.76万元,占37.14%;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

本年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部门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5,428.1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1.60万元,增长1.34%,变动原因:一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92.61万元,二是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较少121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792.44万元,减少12.74%,变动原因:一是本年支出减少719.88万元,下降11.71%,二是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减少72.55万元,下降98.40%。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5,426.93万元。与年初预算5,356.50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101.31%。其中:

(一)公共安全(类)

公共安全类决算数为4,822.09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减少)67.70万元。其中:

1.法院(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2335.95万元,支出决算2769.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5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一是由于干警工资调整等原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178.51万元,二是由于部分公用经费支出功能分类调整等原因导致该科目公用经费支出增加255.34万元。

2.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2418.44万元,支出决算2052.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8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一是由于部分公用经费支出功能分类调整导致该科目公用经费支出减少;二是部分项目经费未在本年度完成支出导致项目支出较年初预算有所减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248.9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减少)27.18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199.62万元,支出决算190.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3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我院本年度在职在编干警人员数量和缴费基数调整所致。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22.17万元,支出决算58.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4.2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由于我院本年度部分干警调出和辞职,导致我院补缴其职业年金单位缴费虚账做实部分所致。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100.1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减少)-57.20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100.14万元,支出决算87.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30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人员调出、退休以及该项预算核定缴纳比例等原因导致。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57.23万元,支出决算12.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2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人员调出、退休以及该项预算核定缴纳比例等原因导致。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255.7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减少)32.75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222.96万元,支出决算255.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6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人员变动以及干警工资调整导致的缴存基数调整等原因导致。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3,374.6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944.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等。

(二)公用经费430.1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2,052.29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281.16万元。主要包括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为我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189.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6.5万元。主要包括救济费,为我院司法救助金支出。

(四)资本性支出474.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部门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132.00万元,支出决算126.50万元,完成预算的95.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27.00万元,支出决算125.60万元,完成预算的98.90%;公务接待费预算5.00万元,支出决算0.90万元,完成预算的17.95%。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原因主要是随着我院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相关措施的进一步实施,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实际支出较原预算有所结余。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26.5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5.60万元,占99.29%;公务接待费支出0.90万元,占0.71%。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5.6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开支内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减少26.08万元,减少100.00%,变动原因:我院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情况。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5.6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212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7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1.38万元,减少1.08%,变动原因:受到疫情等因素影响,公务用车使用量较上年略有减少。

3.公务接待费支出0.9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90万元,接待16批次,102人次,开支内容:上下级法院来我院开展业务交流等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开支内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0.50万元,减少35.88%,变动原因:受疫情等因素影响,我院本年接待量较上年有所下降。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度预算安排项目  16个,实施项目16个,完成项目 16个,项目支出总金额2,075.76万元。资金来源包括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财政拨款金额2,052.29万元,本年其他资金23.47万元。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度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430.10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减少55.17万元,减少11.37%,变动原因:受疫情因素等影响,我院本年度机构运行经费较上年有所降低。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30.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3.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3.7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3.3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11.7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1.1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11.71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合同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合同金额的100 %,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合同金额的59.51 %。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部门截至2022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1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7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2台(套)。

十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部门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 16 个,二级项目0 个,共涉及资金2,052.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 0 个,其中,一级项目 0 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0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办案业务费、业务装备经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办案(业务)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费、自治区配套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办案(业务)费、自治区配套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费和政法部门维修改造经费”等16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52.29 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 0万元。从评价情况看,以上项目资金投入有效、管理规范合理,效益显著,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结果属于“优”。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度在决算中反映16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0个政府性基金项目,共16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 办案(业务)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分。全年预算数为678.15万元,执行数为610.29万元,完成预算的89.99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该项目共设置绩效指标7项,其中产出指标4项,效益指标2项,满意度指标1项,各项指标均达到设定的年度指标值,其中员额法官人均结案数,目标值大于等于50件,实际完成79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目标值大于等于80%,实际完成100%;民事案件调撤率,目标值大于等于15%,实际完成20.33%。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部分指标设定的指标值与实际情况存在差距;部分指标设置的重点不突出,对项目核心效益反映不充分,需要更多更直观的指标反映该项目的相关效益。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提高绩效指标设置的合理性,科学设置相应绩效指标。二是优化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更好反映该项目的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情况。

2. 业务装备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58分。全年预算数为 103.26万元,执行数为98.87万元,完成预算的95.7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该项目共设置绩效指标12项,其中产出指标8项,效益指标3项,满意度指标1项,各项指标均达到设定的年度指标值,其中设备采购到位率,目标值大于等于80%,实际完成100%;设备验收合格率,目标值大于等于80%,实际完成100%;设备购置支出,目标值大于等于80万元,实际完成98.87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绩效指标设置的合理性需要进一步提升,对项目核心效益反映不充分,需要更多更直观的指标反映该项目的相关效益。下一步改进措施:更好地分析研判案件数量变化趋势,科学设置相应绩效指标。对效益指标进行进一步细化,更好反映该项目的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情况。

3. 自治区配套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66分。全年预算数为112.15万元,执行数为97.15万元,完成预算的86.63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该项目共设置绩效指标7项,其中产出指标3项,效益指标3项,满意度指标1项,各项指标均达到设定的年度指标值,其中保障案件数量,目标值大于等于2500件,实际完成3701件;员额法官人均结案数,目标值大于等于50件,实际完成79件;审判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目标值大于等于90%,实际完成10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绩效指标设置的合理性需要进一步提升;需要更多更直观的指标反映该项目的相关效益。下一步改进措施:提高绩效指标设置的合理性,更好地分析研判案件数量变化趋势。对效益指标进行进一步细化,更好反映该项目的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情况。

4.自治区配套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业务装备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38.85万元,执行数为38.8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该项目共设置绩效指标9项,其中产出指标5项,效益指标3项,满意度指标1项,各项指标均达到设定的年度指标值,其中购置设备数量,目标值大于等于2台,实际完成18台;设备采购到位率,目标值大于等于80%,实际完成100%;设备购置支出,目标值大于等于10万元,实际完成38.85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绩效指标设置的合理性需要进一步提升,对项目核心效益反映不充分,需要更多更直观的指标反映该项目的相关效益。下一步改进措施:更好地分析研判案件数量变化趋势,科学设置相应绩效指标。对效益指标进行进一步细化,更好反映该项目的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情况。

5.政法部门维修改造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0.06分。全年预算数为 284万元,执行数为143.74万元,完成预算的50.61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该项目共设置绩效指标11项,其中产出指标8项,效益指标2项,满意度指标1项,除工程竣工时间外,其他各项指标均达到设定的年度指标值,其中工程施工面积,目标值大于等于800平方米,实际完成1174.46平方米,大型修缮支出,目标值大于等于140万元,实际完成143.74万元。存在问题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工程施工速度较慢,主要原因是受到疫情因素影响,整体工程进度和工程结算评审不能及时完成。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管理,加快项目招标、施工和验收进度;加强预算编制的合理性,确保项目经费用好用足。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办案(业务)经费

主管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部门

实施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643.15

678.15

610.29

10

89.99

9

其中:财政拨款

643.15

678.15

610.29

——

89.99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办案业务经费用于与法检院办理案件业务直接相关的经费,用于补充公用经费不足等的支出,如办公费、劳务费等。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年初预算数为643.15万元,全年预计执行610.29万元。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保障干警人数

正向

大于等于

180

199

20

20


质量指标

员额法官人均结案数

正向

大于等于

50

79

10

10


时效指标

法定审限内结案率

正向

大于等于

80

100

%

10

10


成本指标

用于直接办案支出

正向

大于等于

30

57.05

万元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保障审判执行业务

定性


基本保障

基本保障


15

15


民事案件调撤率

正向

大于等于

15

20.33

%

15

1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干警对经费保障的满意程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0

100

%

10

10


总分

100

99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业务装备经费

主管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部门

实施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03.26

103.26

98.87

10

95.75

9.58

其中:财政拨款

103.26

103.26

98.87

——

95.75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业务装备经费用于政法机关购置各类业务装备支出,保障单位日常运转,提高办案质量。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年初预算数为103.26万元,全年执行数为98.87万元。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购置设备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5

35

10

10


设备采购到位率

正向

大于等于

80

100

%

5

5


质量指标

设备验收合格率

正向

大于等于

80

100

%

10

10


安装工程验收合格率

正向

大于等于

80

100

%

5

5


时效指标

设备购置完成时间

定性


按期完成

按期完成


5

5


法定审限内结案率

正向

大于等于

80

100

%

5

5


成本指标

设备购置支出

正向

大于等于

80

98.87

万元

5

5


通用设备购置单价

定性


符合通用设备配置标准

符合


5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提升业务保障水平

定性


有效提升

有效提升


10

10


可持续影响

设备经济寿命更新周期

正向

大于等于

3

3

10

10


设备售后保障时间

正向

大于等于

1

1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政法干警满意度

定性


基本满意

满意


10

10


总分

100

99.58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自治区配套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

主管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部门

实施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12.15

97.15

97.15

10

86.63%

8.66

其中:财政拨款

112.15

97.15

97.15

——

100.0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加强对中央和自治区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办案和装备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年初预算数为112.15万元,全年预计执行97.15万元。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保障案件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2500

3701

20

20


质量指标

员额法官人均结案数

正向

大于等于

50

79

20

20


时效指标

审判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0

100

%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民事案件调撤率

正向

大于等于

15

20.33

%

10

10


保障审判执行业务

定性


基本保障

基本保障


10

10


可持续影响

经费保障期限

定性


基本保障

基本保障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干警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0

100

%

10

10


总分

100

98.66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自治区配套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业务装备经费

主管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部门

实施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23.85

38.85

38.85

10

100.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23.85

38.85

38.85

——

100.0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加强对中央和自治区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办案和装备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年初预算数为23.85万元,全年预算数为38.85万元,全年执行数38.85万元。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购置设备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2

18

10

10


设备采购到位率

正向

大于等于

80

100

%

10

10


质量指标

设备验收合格率

正向

大于等于

80

100

%

10

10


时效指标

设备购置完成时间

定性


按期完成

按期完成


10

10


成本指标

设备购置支出

正向

大于等于

10

38.85

万元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提升业务保障水平

定性


有效提升

有效提升


10

10


可持续影响

设备经济寿命更新周期

正向

大于等于

3

3

10

10


设备售后保障时间

正向

大于等于

1

1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政法干警满意度

定性


基本满意

满意


10

10


总分

100

1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政法部门维修改造经费

主管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部门

实施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284.00

284.00

143.74

10

50.61

5.06

其中:财政拨款

284.00

284.00

143.74

——

50.61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用于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运行的日常运行维护支出,包括大型修缮等。保障审判业务顺利进行,保障单位正常运转。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年初预算数为284万元,全年执行数143.74万元。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保障业务用房面积

正向

大于等于

10000

10335

平方米

10

10


工程施工面积

正向

大于等于

800

1174.46

平方米

5

5


质量指标

工程验收合格率

正向

大于等于

80

100

%

10

10


工程使用年限

正向

大于等于

10

20

5

5


时效指标

工程竣工时间

定性


202312月底前

未完成


5

0


法定审限内结案率

正向

大于等于

80

100

%

5

5


成本指标

大型修缮支出

正向

大于等于

140

143.74

万元

5

5


审判大楼楼顶防水工程支出

正向

大于等于

40

79.84

万元

5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对审判执行工作环境保障

定性


有效保障

有效保障


15

15


可持续影响

工程保修期限

正向

大于等于

1

1

15

1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干警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0

100

%

10

10


总分

100

90.06


(三)部门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以办案(业务)经费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9分,绩效评价结果为

2023年办案(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用于补充公用经费不足等的支出,如办公费、劳务费等。

绩效目标设定及指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1.为了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保证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法办理各类案件,注重案件质量,严把事实、证据;2.依法办理各类案件,提升司法服务质量,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3.维护司法公平正义,高效完成司法审判执行工作,为广大人民的生活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本年一般公共预算全年预算数为1257.86万元,全年执行数为1150.41万元。

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对项目进行全面系统梳理和分析,全面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形成项目总体认识和评价结论,为科学决策、规范管理提供参考,强化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保障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用于与法院审判、执行业务直接相关支出,包括办案差旅费、交通费、印刷费等。满足因近年来案件数量和干警人数增加而导致的装备不足,提升案件审判执行工作的效率。

(二)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本年度资金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0.00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本年度资金全年预算数1257.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257.86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本年度资金全年执行数1150.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150.41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项目资金产出情况。

该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国家预算法的规定,先预算后支出,支付时严格遵循相关法律规章制度的相关要求,从保障审判业务高质量运行的角度出发,促进我院财政资金支付效率的提高,提升我院整体财务管理水平,切实发挥资金的产出效益。本年该项目实际执行金额为1150.41万元,用于我院日常机关运行以及案件审判执行所需各项支出。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对于本项目资金我院进一步加强经费管理,严格财务制度,合理安排经费,使我院财务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保障我院审判执行业务的顺利进行,确保本项目资金支出过程符合相关流程,执行过程遵循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公务卡管理制度以及业务管理制度,使本项目资金在支出过程中合理、合法、合规。

项目绩效情况

(一)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1)受理案件数量,目标值大于等于2500件,实际完成4017件,分值10,得分10。

2)审结案件数量,目标值大于等于2000件,实际完成3703件,分值5,得分5。

2、质量指标

3)年度结案率,目标值大于等于85%,实际完成92.18%,分值10,得分10。

4)培训合格率,目标值大于等于90%,实际完成100%,分值5,得分5。

3、时效指标

5)法定审限内结案率,目标值大于等于80%,实际完成99.95%,分值5,得分5。

6)差旅费报销及时率,目标值大于等于90%,实际完成100%,分值5,得分5。

4、成本指标

7)差旅费,目标值小于等于350万元,实际完成297.7万元,分值5,得分5。

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目标值小于等于130万元,实际完成113.44万元,分值5,得分5。

(二)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5、经济效益

6、社会效益

9)办案效率提高,目标值提高,实际完成提高,分值15,得分15。

7、生态效益

8、可持续影响

10)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目标值长期,实际完成长期,分值15,得分15。

(三)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9、服务对象满意度

11)干警对经费保障的满意程度,目标值大于等于90%,实际完成100%,分值10,得分10。

(四)自评得分情况

本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9.15分,等级为A。

存在问题

(一)项目立项、实施存在问题。

通过项目评价,认为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绩效指标设置的合理性需要进一步提升,部分指标设定的指标值与实际情况存在差距;部分指标设置的重点不突出,对项目核心效益反映不充分,需要更多更直观的指标反映该项目的相关效益。

(二)资金管理使用存在问题

未发现本单位资金管理使用存在问题。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根据实际需求调整设定的绩效指标,下一年要提高绩效指标设置的合理性,更好地分析研判案件数量变化趋势,科学设置相应绩效指标;还要优化项目绩效指标设置,对效益指标进行进一步细化,更好反映该项目的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情况,同时进行绩效评价时会多方采纳意见,更加合理的设置绩效指标,为今后的工作提供更好的指标依据。

(二)措施及办法。

一是提高绩效指标设置的合理性,更好地分析研判案件数量变化趋势,科学设置相应绩效指标。

二是优化项目绩效指标设置,对效益指标进行进一步细化,更好反映该项目的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情况。

其他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部门具体绩效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六、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八、机构运行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智鑫        联系电话:0479-8256392

 

第五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附件:

办案(业务)经费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用于补充公用经费不足等的支出,如办公费、劳务费等。

(二)绩效目标设定及指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办案业务经费用于与法检院办理案件业务直接相关的经费,用于补充公用经费不足等的支出,如办公费、劳务费等。

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本年一般公共预算年初预算数为643.15万元,全年预计执行610.29万元。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对项目进行全面系统梳理和分析,全面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形成项目总体认识和评价结论,为科学决策、规范管理提供参考,强化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保障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用于与法院审判、执行业务直接相关支出,包括办案差旅费、交通费、印刷费等。满足因近年来案件数量和干警人数增加而导致的装备不足,提升案件审判执行工作的效率。

(二)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本年度资金年初预算数643.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643.15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本年度资金全年预算数643.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643.15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本年度资金全年执行数612.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612.88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三)项目资金产出情况。

该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国家预算法的规定,先预算后支出,支付时严格遵循相关法律规章制度的相关要求,从保障审判业务高质量运行的角度出发,促进我院财政资金支付效率的提高,提升我院整体财务管理水平,切实发挥资金的产出效益。本年该项目实际执行金额为610.29万元,用于我院日常机关运行以及案件审判执行所需各项支出。

(四)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对于本项目资金我院进一步加强经费管理,严格财务制度,合理安排经费,使我院财务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保障我院审判执行业务的顺利进行,确保本项目资金支出过程符合相关流程,执行过程遵循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公务卡管理制度以及业务管理制度,使本项目资金在支出过程中合理、合法、合规。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1)保障干警人数,目标值大于等于180人,实际完成199人,分值20,得分20

2、质量指标

2)员额法官人均结案数,目标值大于等于50件,实际完成79件,分值10,得分10

3、时效指标

3)法定审限内结案率,目标值大于等于80%,实际完成100%,分值10,得分10

4、成本指标

4)用于直接办案支出,目标值大于等于30万元,实际完成57.05万元,分值10,得分10

(二)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5、经济效益

6、社会效益

5)保障审判执行业务,目标值基本保障,实际完成基本保障,分值15,得分15

6)民事案件调撤率,目标值大于等于15%,实际完成20.33%,分值15,得分15

7、生态效益

8、可持续影响

(三)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9、服务对象满意度

7)干警对经费保障的满意程度,目标值大于等于90%,实际完成100%,分值10,得分10

(四)自评得分情况

本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9.53分,等级为A。

四、存在问题

(一)项目立项、实施存在问题。

通过项目评价,认为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绩效指标设置的合理性需要进一步提升,部分指标设定的指标值与实际情况存在差距;部分指标设置的重点不突出,对项目核心效益反映不充分,需要更多更直观的指标反映该项目的相关效益。

(二)资金管理使用存在问题

未发现本单位资金管理使用存在问题。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根据实际需求调整设定的绩效指标,下一年要提高绩效指标设置的合理性,更好地分析研判案件数量变化趋势,科学设置相应绩效指标;还要优化项目绩效指标设置,对效益指标进行进一步细化,更好反映该项目的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情况,同时进行绩效评价时会多方采纳意见,更加合理的设置绩效指标,为今后的工作提供更好的指标依据。

(二)措施及办法。

一是提高绩效指标设置的合理性,更好地分析研判案件数量变化趋势,科学设置相应绩效指标。

二是优化项目绩效指标设置,对效益指标进行进一步细化,更好反映该项目的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情况。

 

2.收入支出决算表

 

责任编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