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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展播】二连浩特市法院“人大代表+法院”诉前调解解决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
作者:宣传处  发布时间:2024-01-23 15:22:53 打印 字号: | |
【基本案情】


申请人二连浩特市某物业公司起诉毛某,主张欠缴物业费。毛某辩称其房屋质量不好,房顶、窗户漏雨,物业公司一直没有进行维修,且物业公司未尽到服务义务,并以该物业公司已退出小区为由拒交物业费。经协商不成,某物业公司将毛某诉至二连浩特市法院。


【调解过程及效果】


二连浩特市法院收到该案后,了解到毛某因房屋质量问题与物业公司产生矛盾,并以绿化、卫生、安全等方面存在服务瑕疵,且该物业公司已退出小区为抗辩理由拒交物业费,同时了解到该小区多名业主均不交物业费, 案件不能简单一判了之,必须充分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二连浩特市法院决定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通达民意的优势,将案件委派至该院“人大代表+特邀调解员”多元联动调解室调解。人大代表调解员和资深返聘的调解员通过综合运用法、理、情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调解工作,既讲法律政策、也重情绪疏导,既解法结、更解心结,分析利弊得失,最终使双方正确认识了问题,达成协议即时履行。



【典型意义】


物业服务涉及千家万户,是关乎群众的“关键小事”,也是事关基层诉源治理的民生大事。法院充分利用人大代表在诉源治理中密切联系群众的作用,采取人大代表特邀调解员相结合的调解方式,提高调解成功率、协议履行率和人民群众满意度,真正达到了案结事了。



 
来源:二连浩特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