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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调解十案仅用时一天!
作者:宣传处  发布时间:2024-03-11 11:10:28 打印 字号: | |

二连浩特市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秉持“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司法理念,情理法并用,积极推动案结事了人和。近日,该院诉前调解团队成功调解10起“案小”事不小的民事纠纷。



案例一

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因小区部分业主拒缴物业服务费,一次性将7户业主诉至二连法院,要求业主缴纳物业费。由于纠纷事实与法律关系相对清晰明了,且矛盾尚未深化,具有一定调解基础,二连浩特市法院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对这批案件进行诉前集中调解。调解员积极与被诉业主沟通,理清了业主拒绝缴纳物业费的具体原因,一方面告知业主不履行缴纳物业费的的后果,引导业主与物业公司积极沟通,合理表达诉求。另一方面与该物业公司座谈交流,指出其在物业管理中存在的工作漏洞和服务缺陷,在今后工作中要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重视业主诉求,完善物业服务机制。最终,通过诉前调解团队的努力,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并即时履行,该批物业纠纷得以成功化解。





案例二

刘某1与刘某2是两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的原告,2017年,被告董某某雇佣刘某1、刘某2为其工程施工,工程结束后,董某某以发包方未结算为由拒付刘某1的9900元以及刘某2的8300元的劳务费,后又以家人生病等理由迟迟不予给付,原告多次索要,被告均表示无力偿还,遂诉至二连浩特市法院。法院诉前调解团队受理案件后,首先向董某某阐明农民工工资依法受到法律保护,拖欠农民工工资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后果。同时也劝导董某某,虽然现在存在还款困难,但是也不要逃避还款,要有正确的还款意识。在调解员的不懈努力下,最终,原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董某某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直至全部还清时止。




鉴于该10起案件共同点是案件事实清楚、标的额不大、前期做足了调解工作。二连浩特市法院诉前调解团队通力合作,依次对其进行了高效的调解,并制作了调解笔录、调解协议,出具了调解书。拿到调解书后,几名当事人心头的石头终于落地,对调解员连连感谢。


一件件“小案”,都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饱含着群众对司法公正与效率的美好期待和向往。下一步,二连浩特市法院将继续完善诉源治理工作机制,牢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初心,坚持能动司法理念,高效化解当事人纠纷,以实际行动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足感。



 
来源:二连浩特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