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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公信建设】持续发力,“执”击现场
作者:宣传处 发布时间:2024-03-20 15: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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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厉打击规避执行和恶意逃避债务行为,提升司法公信建设,助力社会诚信建设,近日,东乌旗人民法院开展集中执行行动。行动前,该执行局根据案件类型和地点制定行动方案、细化执行路线、组成行动分队,确保达到预期效果。此次行动共执结案件20件,执行到位66.65万元。
行动中,执行干警在执行现场积极宣传和解答个人征信受损、纳入失信、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对失信被执行人家庭及子女上学将会造成不利影响的法律后果,对被执行人形成欠债必还、赖账必执、失信必惩的严肃氛围。
典型案例
被执行人黄某与某涂料厂之间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调解后双方约定,由黄某于2023年12月30日前一次性给付3648.00元。但黄某未按约定的时间履行义务,该涂料厂向法院申请执行后,执行干警立即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通过网络查控未查询到被执行人名下有足额银行存款。而此前被执行人既不主动履行也不申报财产,拒不接听电话或者谎称所在地址,导致该案办理进展缓慢。在此次集中行动中,执行干警梳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此前该院受理的冯某与特某、黄某之间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中的黄某与上述案件系同一被执行人。冯某与特某、黄某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由特某、黄某二人于2023年12月31日前向冯某给付劳务费4000.00元,但同样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履行给付义务。于是,执行干警“另辟蹊径”,通过先找到特某后联系到黄某,向其二人释法明理后黄某仍不愿履行义务,最终即将被司法拘留时,其终于按还款计划将两起案件全部履行完毕。
下一步,东乌旗人民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对规避执行和恶意逃避债务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通过采取多样化执行手段,不断挖掘执行潜力、转变执行思维,切实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用司法公信促社会诚实守信。
来源:东乌珠穆沁旗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