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马某与被告聂某、卢某、韩某系多年的好友。此前,被告向原告借款十几万余元。出于对朋友的信任,马某毫不犹豫地将钱打入了被告的账户中。
但随着借款日期已过去多日,原告却始终等不到被告主动偿还款项,虽经多次催促后仍无结果,无奈之下只得诉至法院。
经法官调解,原被告达成和解协议。然而,被告并未按调解书中确定的内容如期自动履行。
随后,马某对本案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联系双方后,经过申请人同意,再次给了被执行人一次机会,达成执行和解,并告知被执行人若未按和解协议如期履行可能导致的后果。
很快,被执行人便将执行法官的话再次抛之脑后,觉得自己签的和解协议不过是“废纸一张”,没有如期履行且玩失踪不知去向。
近日,晚上十点刚过,执行法官便接到了申请人马某的电话,告知被执行人正在某KTV“逍遥快活”。干警们迅速出动赶往现场,将聂某等三名被执行人带回法院。
此时,被执行人请求再次达成和解。鉴于被执行人多次失信爽约已经没有信任可言,申请人坚决不同意被执行人的请求并提交司法拘留申请。
经法官合议认为,被执行人符合司法拘留条件,遂决定对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这时被执行人才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然而一切都晚了。三名被执行人当即被送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