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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公信建设】诉前“鉴定+调解” 为纠纷化解“加速度”
作者:宣传处  发布时间:2024-05-17 15:35:42 打印 字号: | |
法官,我想申请伤残鉴定,请问流程是什么?
您好,建议您可以选择诉前鉴定,这不仅增加双方达成调解的可能性,也可以缩短诉讼周期。

法官,如果调不成功,诉前鉴定的钱是不是就白花了?
您放心,如果诉前调解不成功,诉前鉴定意见书可作为证据提交立案,与诉中鉴定意见具有同等效力。







基本案情





2023年7月6日,张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与李某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李某某因此受伤。交警部门认定本次事故张某某负全责,李某某无责任。由于双方赔偿金额争议较大,李某某遂于2024年年初将张某某与其承保的某保险公司共同起诉至二连浩特市人民法院,要求张某某支付其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要求某保险公司在其承保责任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调解+鉴定





数额难定按下诉前鉴定“快捷键”


在立案审查过程中发现该案需进行人身损害伤残等级鉴定。为缩短诉讼时长,二连浩特市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团队在向双方释明法律和征求意见后,启动“诉前鉴定+诉前调解”程序,将鉴定程序前移,帮助当事人在诉前提供专业合理参考,使案件办理进入“快车道”。经鉴定,李某某左耳听力障碍评定为八级伤残;13根肋骨骨折评定为九级伤残;误工期为150-180日、护理期为60日、营养期为60-90天;后续治疗费用为10000-12000元。




悉心调解跑出定分止争加“诉”度


在双方对鉴定结果均无异议的情况下,诉前调解团队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因有了司法鉴定意见书作为参考,双方当事人对纠纷的争议焦点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减少了矛盾争议的对抗性。调解员趁热打铁,采取“背对背”的调解方式,分别与双方进行电话、微信联系,针对争议点精准分析,综合考虑双方利益,不断调整调解方案,帮助双方建立合理的赔付预期。经过不懈努力,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即由某保险公司赔付李某某各项费用共计46万元,张某某承担鉴定费用并当场给付李某某。至此,该案得以快速、圆满化解。


二连浩特市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开展诉源治理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下一步,二连浩特市人民法院将持续推进诉前鉴定与诉前调解衔接机制,高标准打造服务群众“前沿阵地”,把大量矛盾纠纷化解于萌芽、止于诉前,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来源:二连浩特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