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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建设】正镶白旗人民法院:向失信行为亮剑 让诚信之花盛开
作者:宣传处  发布时间:2024-06-04 16:07:01 打印 字号: | |



司法公信建设

司法公信是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为弘扬诚信之风,推进诚信建设,传递诚实守信正能量,正镶白旗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履职,将执行工作与诚信建设深度融合,以执行弘扬诚信,以诚信敦促执行。




开展重点领域执行攻坚

给失信被执行人开“罚单”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执行是保障生效法律文书落实的“最后一公里”。5月22日下午17:30起,正镶白旗人民法院开展“蒙马奔腾2024—执信攻坚”集中执行行动,依法灵活运用纳入失信、限高、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结合执行和解定分止争,打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组合拳”,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以执行威慑助推诚信建设。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拘传被执行人6名,执结案件22件,执行到位标的1304.17万元




加大失信惩戒力度

切实营造社会诚信风尚

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一环。正镶白旗人民法院依法适用失信惩戒及限制消费措施,强化对失信主体惩戒,督促其自动履行。将诚信意识缺失、法律意识淡薄、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严格依法依规实施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行为等惩戒措施。严格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通过内蒙古广播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法治专线》《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专栏、正镶白旗人民法院“两微一端”等平台向社会公开“老赖”信息,以此依法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违法犯罪行为。2024年以来,正镶白旗人民法院累计发布限制消费令10人次,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4人次




着力健全信用修复机制

为守法诚信当事人“正名”

从治理欺诈行为到打击制假售假,从惩戒“老赖”逃债到鼓励修复诚信······正镶白旗人民法院采取规范信用修复的范围、途径、流程等方式,准确把握纳入失信名单及限制消费措施的适用条件,对符合失信屏蔽或解除限消措施情形的,及时屏蔽或解除。

纳入失信使其自动履行义务

在张某与郭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由于被执行人郭某某未按照判决书履行还款义务,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将失信名单对外公布,向联合惩戒单位进行通报,依法依规限制其高消费行为。被执行人郭某某迫于信用惩戒和舆论的多重压力,为消除不利影响、维持其日常经营及生活,主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责任和义务。正镶白旗人民法院在微信公众号发布《正镶白旗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屏蔽情况公告》,为守法诚信的当事人“正名”。

依据上级法院《关于全国法院执行系统开展失信惩戒“四个一批”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开展专项行动,对确实履行完毕的被执行人,在失信名单中予以屏蔽,并常态化开展此类专项行动。2024年以来,正镶白旗人民法院为修复个人信用解除限制高消费8人次,屏蔽失信被执行人5人次有力保障失信行为主体的合法权益。




正镶白旗人民法院将持续推进诚信建设工作,不断探索优化各项措施,以一桩桩案件的公正审判,一次次执行的扎实推进,牢固树立诚实守信、依法履约的良好社会风尚,为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来源:正镶白旗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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