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为什么这样裁判?我对该项判决不理解……”在当事人心中,往往萦绕着这些问题,并可能成为矛盾纠纷再一次发生的“导火索”。人民有所呼,司法有所应。人民法院通过判后答疑不仅能够改进司法工作作风,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而且可以提高群众对裁判结果的认可度,提升服判息诉的司法公信力,进而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原告和被告签订施工合同后,施工过程中,由于高压线未作入地处理,被要求停工整改,整改完毕后,被告未继续施工,并在后续将所有的设备全部撤走,导致工程未能按时完工,成为“半截子工程”,给原告造成了损失。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返还超付工程款。经过审理,案件作出判决,但原告对判决结果不认同。裁判文书发出后,承办法官与合议庭成员主动联系原告,在释明法律相关规定的同时认真倾听原告的疑惑,耐心细致做好思想引导工作,从而消除了原告心中的不满。
司法为民是一种作风,也是一种精神,更是一种担当。近年来,正蓝旗人民法院积极落实判后答疑工作要求,坚持“有疑问、必答疑,有答复、必及时”的工作理念,推动判后答疑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化,既解开了当事人“心结”,又让冷冰冰的法律条文有了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