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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公信建设】重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 , 守护百姓“钱袋子”
作者:宣传处  发布时间:2024-08-16 15:38:03 打印 字号: | |

一直以来,东乌珠穆沁旗人民法院始终保持对电信网络违法犯罪的高压震慑态势,充分发挥司法职能打击、治理电信诈骗犯罪,为守好老百姓“钱袋子”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惩治电诈关联犯罪  守护百姓财产安全

“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不该为了一时的贪念,让别人使用我的银行卡,从事违反犯罪活动,希望法庭对我从轻处罚”。这是东乌珠穆沁旗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中被告人甲某的最后陈述,甲某对自己的行为表达了深深悔意。


2023年1月,甲某将自己的银行卡交由他人跑分、刷流水,银行卡资金收入和支出流水分别为1690882元、1690370元,并从中非法获利。案发后,甲某主动赔偿被害人损失72000元。


法院综合被告人甲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并依据社会矫正调查评估意见书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5000元。


近年以来,不法分子借助固定电话、手机、网络等平台实施电信诈骗犯罪,“下游人员”则通过出租、出售、转借电话卡;出租、出售、转借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资金支付通道;帮助他人解封微信账号;网络接单帮他人加微信账号、QQ账号或拉人建群;利用GOIP、多卡宝、罗漫宝等设备群打、群发、引流及建立网站、APP等方式为“上游犯罪”提供帮助活动,给人民群众带来巨大损失的同时,也严重危害社会秩序。东乌珠穆沁旗人民法院依法打击惩治涉“两卡”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案件高发多发态势,2021年至今共审结电诈关联犯罪案件34件,对58名被告人处以刑事处罚。


坚持惩罚预防结合 促进社会综合治理


东乌珠穆沁旗人民法院通过案件审理发现和解决社会问题,强化管控措施、堵塞管理漏洞,多管齐下防范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蔓延,有针对性地提出司法建议。


2024年,在审结的三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刑事案件中,发现东乌珠穆沁旗某银行在账户监管方面存在授权单日转账限额过高、异常交易风险预警不足等问题。对此,该院向金融机构发出司法建议,建议通过加强内部培训,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履行金融机构社会责任,积极配合司法机关打击治理电线网络诈骗犯罪,同时强化风险监测预警,加强金融业务监管,完善支付结算监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对个人银行账户分类分级管理体系,消除帮信犯罪发生隐患。


对此,该金融机构高度重视,及时回函并表示从加强开户端审核、强化事中交易监测、开展存量账户排查、合理匹配非柜面限额、加强反诈知识宣传等方面改进工作,积极配合法院消除帮信犯罪发生隐患。

广泛开展警示宣传 提醒群众知法守法



东乌珠穆沁旗人民法院坚持广泛宣传与精准推送反诈知识、预防犯罪知识相结合,以《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宣传贯彻为主线,紧盯多发高发易发诈骗类型和案件高发领域,通过进社区、进牧区、进学校、进企业广泛宣传,形成全社会反诈的浓厚氛围。



将反电信诈骗知识带进校园,以真实发生的案件为例,着重向学生们讲解常见的诈骗类型,让学生强化反诈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以“守住钱袋子,守住幸福家”为主题,在额仁高毕社区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讲座,引导群众树立健康的投资消费理念,警惕高利息回报陷阱,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共同守护美好幸福的生活与家庭。将普法宣传与城市文明建设相结合,向群众讲解反电信诈骗、防范非法集资等相关知识,并现场进行法律咨询,提高广大基层群众的金融安全防范意识,增强防护能力,共同营造平安和谐的社会氛围。





 
来源:东乌珠穆沁旗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