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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公信建设】异地执行、多日蹲守 “执”为找到你!
作者:宣传处  发布时间:2024-10-30 11:36:47 打印 字号: | |

 近日,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执行一起异地被执行人消极履行、规避执行的案件,根据当事人提供的线索及公安机关的协查反馈,经过三天的找寻和蹲守,成功将被执行人金某带回,并采取强制措施,为案件顺利执行坚定了基础。


执行情况

 被执行人金某是一宗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被告,一年前与原告方签订合同但未如约履行义务。故原告方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被告金某支付货款及违约金600余万元人民币,金某收到决书后不仅未履行其义务,还不接原告电话、拉黑微信、隐匿行踪、避而不见,最终原告方申请强制执行。
 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干警第一时间驱车前往辽宁省沈阳市,立刻对几处被执行人可能藏身的地址进行摸排,经过多日的排查和蹲守,在其中一处住所将金某控制并拘传至法院,最终对其采取了行政拘留15日强制措施。


 此次强制执行不仅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更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和司法的公信。下一步,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将始终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充分结合善意执行、文明执行,持续加大强制执行力度,让人民群众的胜诉权益最大程度得到真金白银的兑现。


 
来源: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