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2022年4月,高某与王某签订农村建房合同,王某雇佣高某对其草场上的房屋进行水泥墙体施工。完工后,王某无力即时支付剩余施工费,遂向高某出具了欠条,但始终拖欠未支付。故高某诉至法院要求王某给付剩余施工款。
处理方式方法
处理结果
典型意义
案件调解成功后,宝德格日乐深有感触:“通过参与此次调解,我体会到调解工作真的不好做,考验的不仅仅是调解人员的专业素养,还要有耐心,从细微之处找到调解的突破口,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参与案件调解的过程是人大代表深入了解法院工作和社情民意的有效途径,希望法院进一步强化与人大代表沟通联络机制,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发挥‘法院+人大代表’在化解牧区矛盾纠纷中的优势,努力提升社会治理效能。”